海南經濟特區(qū)安全生產條例
海南經濟特區(qū)安全生產條例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5-29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數據中心
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
公告

第37號

《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〈海南經濟特區(qū)安全生產條例〉的決定》已由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24年5月29日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
2024年5月29日

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《海南經濟特區(qū)安全生產條例》的決定

(2024年5月29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)

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《海南經濟特區(qū)安全生產條例》作如下修改:

一、增加一條,作為第三條:“安全生產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。

“安全生產工作應當 ……
繼續(xù)閱讀(剩余:98.17%)
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!

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
DN:N10121320240701N
? 2003-2024 國資數據中心  版權所有   未經許可,均不得轉載有   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