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,堅持黨要管黨、全面從嚴治黨,推動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做到忠誠干凈擔當、帶頭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(qū)黨委決策部署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《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結合我區(qū)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自治區(qū)黨政工作部門、派出機構、辦事機構、直屬特設機構、直屬機構(以下簡稱區(qū)直部門),地級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年度考核。
第三條年度考核突出政治標準,突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特點,全面了解領導班子建設、作用發(fā)揮和作風表現情況,全面了解領導干部德能勤績廉情況,著重考核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(qū)黨委重大決策部署方面的現實表現和實際成效,獎勤罰懶、獎優(yōu)罰劣,調動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 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