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制定《注冊會計師行業(yè)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》答記者問
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制定《注冊會計師行業(yè)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》答記者問
發(fā)布日期:2024-11-27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數據中心
近日,財政部公布了《注冊會計師行業(yè)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116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為便于各方面了解掌握《辦法》有關內容,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《辦法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。

問:請介紹一下《辦法》出臺的背景及其意義。

答:注冊會計師審計作為提高經濟信息質量、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制度安排,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誠信鏈條和信用體系的關鍵一環(huán)。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,要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制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,完善中介服務機構法規(guī)制度體系,促進中介服務機構誠實守信,依法履責。2023年2月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(jiān)督工作的意見》指出,“加強行業(yè)誠信建設,健全行業(yè)誠信檔案,把誠信建設要求貫穿行業(yè)管理和服務工作各環(huán)節(jié)”。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財務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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