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資收益[2011]242號
各中央企業(yè):
為做好2010年度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工作,根據《中央企業(yè)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》(財企﹝2007﹞309號)、《關于完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財企﹝2010﹞392號)和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就做好2010年度國有資本收益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國有資本收益申報是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工作的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,也是落實國有資本出資人收益權的具體體現(xiàn)。2010年是國務院確定提高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的第一年,各中央企業(yè)應當高度重視,認真組織落實,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和本通知的要求,及時向國資委申報年度國有資本收益,并確保國有資本收益申報結果的真實和準確。
二、國有獨資企業(yè)(公司)2010年度國有資本收益按照應交利潤基數 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