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08年3月1日陜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號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)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管理,規(guī)范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行為,合理確定工程造價,維護工程建設各方的合法權益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》、《陜西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》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結合本省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本省行政區(qū)域內(nèi)的建設工程造價及其管理,適用本辦法。
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造價,是指建設工程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資。
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造價計價,是指按照計價依據(jù)、程序和方法計算建設工程造價的活動。
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(qū)域內(nèi)的建設工程造價監(jiān)督管理工作,其所屬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 ……